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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9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文件要求,依照《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防灾科技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评审办法》,启动2023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主要项目之一。我校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国际化水平,自2017年起每年选派一定名额的优秀青年教师参与青骨项目,赴境外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

青骨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该项目被录取人员须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管理规定,按期办理公派出国手续。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材料说明等请详阅国家留学网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中的申请条件。尤其要注意:

(一)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晚于19771月1日),硕士毕业后或博士毕业后一般应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申请人应依托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或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三)申请人应取得拟访学单位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应明确派出时间不早于202312月1日,不晚于202412月31日,应明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Visiting Scholar)。非正式邀请函(如仅提交外方电子邮件)不予审核通过

(四)申请人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个人书面申报

810-815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下载附件2,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一式4份打印,签字完成后会同电子版报送至所属二级学院,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二级学院推荐、思想政治考察与师德师风鉴定

816日-820日,请所属二级学院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学院推荐意见;请所属二级学院党总支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思想政治考察书面意见、师德师风鉴定书面意见。思想政治考察与师德师风鉴定实行“一票否决”,考察或鉴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申报。

(三)二级学院组织答辩

821日-830日,请二级学院汇总申报表后,组织同学科领域内三位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申请人应进行汇报和答辩。专家组应针对申请人具体情况,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中下载)从学术业务水平、出国学习必要性、国外留学单位水平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给出详细评语并进行逐项打分。评审完成后,请二级学院编写评审简报,汇总评审意见表、学院推荐意见、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考察书面意见、师德师风鉴定书面意见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推荐排序的确定与公示

学校将成立综合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答辩时专家组的打分情况和评语,从选派必要性确定校内推荐排序和最终推荐结果(不超过计划数的150%),经校务会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9月15日前,请具备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3个月内(6月15日后)体检报告一份(二甲医院以上,应涵盖入职体检常规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推荐资格。

(六)个人网上申报

9月10日-25日具备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需将所有上传材料的纸质材料于9月25日16:00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七)学校上报

9月30日前,申报材料校内复审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推荐工作。

四、审核及结果公布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和录取,将于202311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届时申请人可登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相关结果。

五、其他事宜

(一)二级学院组织答辩时,专家组成员应具备教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确实存在困难的,应至少具备副教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资格的放宽有可能影响到基金委的录取结果)。申请人汇报和答辩不具备现场条件的,可采用线上平台。评审时,专家评审意见表中校内推荐排序为空、学校盖章为空;需按要求逐项打分和打总分;评审意见需按要求认真填写。编写简报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专家选择、专家简况、评审时间、评审过程、现场简要会议记录、评审照片等。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

(三)个人网上申报阶段的相关表格请前往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下载。

(四)截820日,申请人尚未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的,依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参加二级学院的评审。汇报与答辩时,应向专家组说明情况,专家组依据拟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答辩情况酌情打分;评审结束后,申请人应积极于9月1日前,取得正式邀请函,否则无法获得推荐排序和推荐资格。

(五)申请人目前尚未取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依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参加二级学院的评审。汇报与答辩时,应向专家组说明情况,专家组依据申请人综合情况酌情打分。在9月初推荐排序确定时,不符合职称条件的申请人排序依据综合专家组意见依序排在符合条件申请人之后。

(六)申请人已参加外语资格考试尚未通过且有补考资格者,依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参加二级学院的评审。不符合外语条件等待补考的申请人排序依据综合专家组意见依序排在符合条件申请人之后。

联系人:王允 联系电话:010-6159624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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