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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9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认函〔2022〕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附件1)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学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16日—11月22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申请人线上提交有关材料,时间11月24日至11月25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使用注册时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省岗前培训报名学习网站(http://hbgs.gspxonline.com)点击“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报名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为南校区明德楼302室。

3.体检时间:请自本通知发布后及时体检。

4.学校管理员网上审核:11月28日—11月30日。

5.省级专家复审时间:12月1日至12月5日。

5.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待定。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网址:http://jszgcjxx.hee.gov.cn/)上自行打印。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需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附件4)。

9.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2、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3.自本通知发布后申请人应持体检表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完整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签字盖章齐全,有明确“体检合格”字样。任何项的异常(尤其心电图)将被视为体检不合格而无法参与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体检需空腹。

4.联系人:王    010-6159624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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