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精神,我院拟于4月1日(周六)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校内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一)时间地点
时间:8:30 地点:明德楼234会议室
(二)答辩要求
1.申报人员需符合公派出国留学人选基本条件。
2.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拟访学单位、访学期间拟研究的课题及方向、出国访学计划、目前的科研成果或在研项目等。
3.每人PPT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请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二、其他事项
(一)推荐依据
学院将根据答辩专家表决结果确定推荐排名,最终根据推荐排名及外语考试和国外导师邀请函情况确定最终推荐排名,外语考试未通过或无邀请函者取消推荐资格。
(二)填报申请材料
答辩完毕后请申报人积极联系国外导师,落实访学事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提交。
(三)其他事宜
1.答辩如有变动将会提前通知各申报人员。
2.本项目派出人员相关要求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也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看。
3.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冯燕茹,联系电话: 010-61596247
附件: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