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初审、河北省复审,温立平等35位同志符合申请认定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准许参加认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12月9日-15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纪检室或河北省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名单:
温立平 刘芳芳 白 蓝 李越强 刘 琦
张雪丽 孟 健 樊鸿伟 戚 盼 林裕梅
黄龙生 梁金平 李慧雪 韩 朝 王 波
桂成中 宣 越 吕明苑 牟 彬 刘志华
李思汉 刘慢慢 刘 佳 张 丽 郇 璇
谌 华 李明乾 张 媛 高司卿 杨培旺
乔 峰 陈 宁 张卓琳 穆如旺 邓天宇
学校受理部门:纪检室(010-61596267)
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51,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举报电话:0311-66005786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