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试行)》(防科发教〔2009〕69号)以及《防灾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防科发人〔2012〕86号),学校将为新入职职工配备业务指导教师,以积极发挥资深教师对新入职职工的传帮带作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副处及以上职务,师德师风高尚,爱校爱岗,德才兼备,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验。
二、指导教师职责
专任教师导师的职责是以身作则,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提高专任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强化文明从教、廉洁从教、规范从教的职业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对新入职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讲义、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实验、实习、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给予具体指导,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另外,导师应指导专任教师制定学术生涯规划,为他们在研究方向确定、科研项目申报以及开展学术研究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提高专任教师的科研能力。
非专任教师导师的职责是以身作则,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 提高新入职职工职业素养;同时结合新入职职工岗位职责,指导、辅助其尽快熟悉、融入学校,培养其基本业务能力,合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其他安排
工作范围内我校新入职职工共计41名(附表1),请各单位依据导师资格要求,为本单位内新入职职工选配指导教师1名,协助指导教师1名,并于9月9日前将选配结果汇总表(附表2)的盖章扫描件及电子表发送至jszx_cidp@126.com。
联系人:王允 联系电话:010-6159624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