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公派出国留学人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拟于1月11(周三)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校内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一)时间地点
时间:14:30 地点:明德楼130会议室
(二)答辩要求
1.申报人员需符合公派出国留学人选基本条件。
2.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拟访学单位、访学期间拟研究的课题及方向、出国访学计划、目前的科研成果或在研项目等。
3.每人PPT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请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二、其他事项
(一)推荐依据
学院将根据答辩专家表决结果确定推荐排名,最终根据推荐排名及外语考试和国外导师邀请函情况确定最终推荐排名,外语考试未通过或无邀请函者取消推荐资格。
(二)填报申请材料
答辩完毕后请申报人积极联系国外导师,落实访学事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提交。
(三)其他事宜
1.请有意向参加申请答辩人员于1月9日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前报名。
2.答辩如有变动将会提前通知各申报人员。
3.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冯燕茹,联系电话: 010-6159624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