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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公派出国留学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5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做好2017年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中震人函〔2016206精神,我院将继续依托“地震科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组织申报2017年派出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普通访问学者

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在地震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高级研究学者

一般具备正高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重点实验室骨干;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

以上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7320日。

(二)外语水平较好应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英语要求取得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要求取得中级班结业证书。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二、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根据选派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普通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填写《中国地震局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

(二)单位推荐

学院将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拟于1月中旬进行校内答辩。

(三)专家评审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拟于20172月末或3月初举行出国人员申报答辩会和项目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另行通知),确定2017年度出国人选。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申报人员填写《中国地震局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表3)。

(二)申报人员应尽快与外方联系,获得国外邀请信(或邀请意向),并将邀请信复印件连同推荐人选的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赴美国留学的人员请一并提供美方对语言水平认可的证明。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请申报人于2017223日按附件5所列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jsjxfzzx@cidp.edu.cn

(五)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面上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报人可在获得入学通知或邀请信后,直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相应项目规定时间内报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与专项材料一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冯燕茹 电话: 010-61596247

邮箱: jsjxfzzx@cidp.edu.cn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公派出国留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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