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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发布日期:2018-04-17浏览次数:

评价指标

参考标准

分值区间

得分

研究水平

60分)

重点课题: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在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论文,且在论文中注明该项目为第一资助项目,评40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1篇核心论文加20分,每多发表一篇一般期刊论文加5分。

一般课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在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且在论文中注明该项目为第一资助项目,评分40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发表一篇核心论文加20分,一般期刊论文加5分。

40-60


推广和应用情况

30分)

研究成果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同时有证据表明对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有巨大促进作用。

26-30


已在全院范围内推广应用,例如被学校职能部门采用并全院推广,有证据表明对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某些方面产生了促进作用。

21-25


已在学院局部范围内推广应用,有证据表明具有一定实施效果。

15-20


尚未进行任何推广、应用。

0


任务完成情况

10分)

按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

9-10


基本按计划完成任务。

7-8


计划经调整后完成。

5-6


说明:1.各项满分后不再累计分数;

2.重点项目验收最低标准为80分;一般项目验收最低标准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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