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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脱产课程进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3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我院《专任教师短期脱产进修管理条例(试行)》(防科发人〔106〕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继续选派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参加课程脱产进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原则

1.教学亟需的原则。本次脱产进修的形式为课程进修,优先考虑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程师资培养实际需要。

2.学用一致的原则。进修课程应与进修教师现担任或拟承担的教学任务一致。选派的进修教师应为学院课程库中相关课程的负责人或课程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讲师职称或承担该门课程的讲授任务一轮以上。

3.注重实效的原则。派送单位要加强对课程进修的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要求进修教师按照任务书的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进修任务,确保进修效果。

二、进修方式和计划

1.本次课程进修是指时间为3-6个月的脱产进修,原则上进修单位应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所在高校或学科相同、相近的重点院校;有雄厚实力的生产及科研单位;鼓励教师参加著名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组、科研组等工作,鼓励教师参加顶岗或挂职锻炼,以增强工程实践经验。

2.学院本次选派进修教师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各系部一次选派数量不宜超过2名。课程组成员中已有教师参加过进修的,不再选派。参加过脱产课程进修的老师,学院原则上不再选派。

三、进修教师的具体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做好提前联系培养单位的工作,协商好教师学费、住宿等相关事宜,尽量降低教师进修成本。所有费用需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且必须由培养单位开据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2.选派进修的教师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短期脱产课程进修申请表》(请从“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 122前统一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明德楼405室)。

3.学院拟于 129前完成终审,确定进修教师名单,并下发进修任务书。

4.进修教师在进修期间一律不得承担教学任务,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课时津贴,进修结束时应完成任务书中的进修任务。

5.凡参加短期脱产课程进修的教师除要认真完成任务书的工作外,还需根据课程的总学时做好每次听课、辅导的纪录(请从“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要求一律采用手写,进修结束后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参考模板请从“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以上内容作为中期检查和结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对本学期教师参加课程脱产进修进行考核的说明

参加相关课程脱产进修的教师,在进修期满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所在系部将要对进修教师的进修情况进行考核,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教师本人提前做好考核汇报准备,并对教师进行系内考核。预计考核时间在期末考试周进行,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咨询电话:010-61596247,联系人:冯燕茹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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